办理需提交材料:
1、经营者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;
2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面复印件);
3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:
(1)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,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
(2)租用他人场所的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,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、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;
(3)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,提交《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(4)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属城镇房屋的,还应提交《登记附表-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表》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(或业主委员会)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;
二级房地产开发办理程序:
企业登录省政务服务网,选择省住建厅,选择办理的事项名称,再点击在线办理,进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,选择注册地所在市州后,通过市州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,上传规定的申报资料。符合条件的,省住建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,在网上发放电子证书,证书有效期至新《规定》实施之日止。
许多的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,不仅会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,还会看下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,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可分为一、二、三、四共四个等级,那么房地产开发商二级资质需要哪些条件呢,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。
房地产开发商二级需要哪些条件
1、房地产开发商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000万元。
2、开发商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至少在3年以上。
3、房地产开发商近3年来累计竣工的房屋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4、房地产开发商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。
5、房地产开发商去年的房屋建筑面积需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6、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至少在20人以上,其中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需要在10人以上,拥有格证书的专职会计需至少在3人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