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司营业执照的条件如下:
1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;
2、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,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3、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、财务核算机构、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;
4、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5、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
6、有健全的财会制度,能够实行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;
7、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;
8、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;
9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、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登记事项为: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资金数额、经济成分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、从业人数、经营期限等。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,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,营业执照不得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,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,不得刻制公章、签订合同、注册商标、刊登广告,银行不予开立帐户。
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满足条件,包括名称章程、资产独立承担责任、经营机构设施、注册资金、法律规定等。需注意执照不得伪造转让,否则不得开业。
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:
1.需要有依法设立的公司;
2.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;
3.必须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
4.有公司章程,规定了注册资本,法定代表人等事项;
5.有确定的经营范围。
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大致如下:
1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(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);
2、从业人员证明(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,含户口簿和身份证,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;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在本地暂住证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;相片一张。
3、经营场地证明;
4、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;
5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6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