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、证件 1、 居民身份证(复印件); 2、 职业证明(退、离休证明,退职证明,下岗职工证明〈复印件〉,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); 3、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(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,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〈复印件〉,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〈复印件〉); 4、 个人合伙经营的,出具合伙协议书; 5、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: (1)计量器具制造、修理 (2)机动车维修 (3)家用电器修理 (4)照相业 (5)生活美容、医疗美容、按摩业 (6)餐饮业(厨师) (7)服装加工 (8)室内装饰装修 (9)兽医诊所。 6、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: (1) 食品生产经营、销售、生活美容、美发、理发、旅店等行业,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《卫生许可证》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。 (2)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,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; (3) 从事刻字、印刷业的,须经公安部门批准,并且取得《刻字业安全许可证》、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; (4) 公共(文化)场所:饮食、文化娱乐、旅馆业,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,还需公安消防审批,由公安部门核发《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》; (5)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,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,并取得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》; (6) 从事科技业的,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; (7) 劳动就业证明(外来人口); (8) 暂住证(外来人口)。 二、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,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提交的证件齐全,手续完备,符合条件的,,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(法定期限为30日)。 三、 登记程序 1、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,办理核名初审; 2、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; 3、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、 携带有关文件、证件,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。 四、 登记费收费标准
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:
1、人才中介(猎头):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储存、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 人才培训 人才测评法规、规章
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相关人员的学历、学位证明。
三、服务项目和能力材料: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计划。
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企事业单位人才派遣服务协议、项目合同等。
四、经营场所和设施材料:
经营场所租赁合同、营业执照副本。
办公设备、设施购置或租赁证明。
劳动用品清单和相关购买凭证。
五、网上办理材料:
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批文复印件。
网上办理申请表填写和提交。
其他可能的附加材料。